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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五大矛盾

[日期:2015-02-01]   来源:www.qq8008.com  作者:admin   阅读:0[字体: ]

近年来我国物流产业发展迅速,对GDP总量的平均贡献率约在8%左右,对企业而言已成为“第三利润源”。但我国物流体系整体水平依然偏低,落后的物流体系使国内企业不容易摆脱生产成本低、流通成本高的不平衡状态,影响了国际竞争力。 
  目前我国物流企业的赢利能力、业绩及其占有的市场份额并不理想。从根本上分析,我国第三方物流面临的种种困境可以归结为以下五大矛盾:
  企业快速发展与资金短缺的矛盾
  物流的效益来自于网络和规模经济,在网络布局和信息化建设方面的迟缓,足以影响我国未来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
  随着2005年底中国物流业的全面开放,外资物流企业凭借资本和技术优势,对国内网络较为完善的民营物流企业进行了多次并购,大张旗鼓地布局中国物流市场。就钢铁物流而言,日本山井与宝钢、鞍钢、武钢合作,短短几年内就完成了全国范围内钢材加工配送网络的布局和整合。在国际快递、航运物流、汽车物流等领域,外资凭借其强大的资本和全球网络优势占据了短期内难以打破的垄断地位。
  与外资企业并购重组速度相比,中国的物流企业发展虽然成绩不俗,但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差距是明显的。对于初创时期的我国第三方物流业来讲,规模小、网络有限,制约了企业的快速发展,国外巨头雄厚的资本更是令国内企业相形见绌。资金瓶颈直接制约了国内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资源整合和网络扩张速度,进而影响了我国物流企业综合竞争实力的提高。
  同时,资金短缺也影响了我国物流行业在信息化建设和引进先进物流技术方面的推进速度。国内物流企业虽然对信息化和引进先进技术手段的重要性达成了共识,但由于信息化和新技术投资巨大,且要求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企业同步实施才能真正产生成效,大部分物流企业只能望洋兴叹。
  除投资资金短缺外,大部分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运营资金亦在迅速扩大的业务规模中捉襟见肘。近年来油价的连番上涨和未来几年的银根紧缩政策,使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巨额垫付成本后将出现经常性流动资金紧张。
  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要想得到快速发展,单纯依靠自身积累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一方面积极培育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主动运用资本和金融等手段实现强强联合或兼并,获得网络和规模的快速扩张。
  针对国内第三方物流企业资金短缺的现状,政府相关部门采取了对物流企业的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物流行业的信息化建设。鉴于第三方物流企业网络扩张和资源整合的迫切需要,政府若在物流企业并购和重组过程中给予有潜力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以专项资金扶持或融资优惠,将有助于加速物流资源的优化配置,使我国第三方物流的供给能力、服务水平和综合竞争实力有一个飞跃。
  物流行业复杂化与人才瓶颈的矛盾
  现代物流是一个兼有知识密集、技术密集、资本密集和劳动密集特点的外向型和增值型的服务行业,综合性强、操作性强,其所涉及的领域十分广阔。从物流人才的职能结构看可分为规划类、营销类、管理类和作业类。目前的物流人才供给状况中,作业类人员有富余,而规划类、营销类、管理类人才,尤其是复合型的人才缺乏严重。从统计资料表明,在我国物流人才的招聘中,规划类、管销类和管理类的职位需求比例占到60%以上。
  物流在我国还是个新兴的产业,现阶段大部分物流从业者都是从原有的运输企业、仓储企业转型而来,大多没有经过物流专业学习和培训,知识结构和管理能力欠缺。在能力结构上,强调业务开发能力,但对方案设计、流程管理、质量控制、基层管理能力有所忽视,重视实际操作能力但在关系维护能力和创新能力有所不足。物流专业人才短缺与物流业复杂化、综合化的矛盾十分突出。
  相对于物流业快速发展而言,我国物流教育相对滞后,致使我国物流人才在结构上的矛盾愈加突出。物流专业是一门交叉性学科,它涉及到运输学、管理学、金融学、信息学、运筹学、工程学、材料学等多门学科。各大专院校虽然积极开设物流专业学历教育,但现有大专院校的物流专业毕业生,在专业知识结构上普遍存在着缺乏硬学科知识背景的问题,如学习物流专业但缺乏工程学、商品学、材料学等科知识等。而掌握物流专业知识同时又兼备金融、贸易等其他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则更是少而又少。
  此外,可以利用国外先进的物流人才培养机制和经验,国家设立专门奖学金或留学计划,鼓励并资助一批具有一定从业基础和管理经验的物流人才到国外考察、培训、进修和学习,以迅速缓解当前我国物流高端人才短缺的情况。
  规范化运作与市场相对无序的矛盾
  在物流硬件设施不断改善的情况下,中国物流市场的软环境并没有相应幅度的改观,我国物流市场的无序性较大程度地干扰了正规物流企业的正常运营,成为我国物流业的健康发展的“软性瓶颈”。我国物流市场的无序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市场竞争的无序和物流行业标准的缺乏。
  目前,中国物流产业呈现过度竞争和高度垄断并存的奇怪市场格局。在基础物流服务领域,如公路运输领域过度竞争十分严重,但在铁路、航空运输领域,垄断性又非常强。我国大部分物流企业从事基础物流服务,功能单一,物流市场准入低,监管力度小,导致目前我国物流市场限入价格战怪圈,部分企业通过不规范经营降低报价,无序竞争愈演愈烈。而物流需求企业出于降低成本的压力,价格在其物流外包决策中占有很大的权重,致使出现了很多“胆量大”的“劣质”物流企业在竞争中将合法经营的“优质”物流企业“打败”的怪现象。
  物流市场的无序化还表现在缺乏全国统一、与国际接轨的物流行业标准,物流运作标准不一、物流工具规格不一,物流条码不统一,诸多物流标准的缺失增加了物流协同运作的难度,降低了物流效率。比如,物流企业的托盘通常是1米宽,而海运集装箱的内径是2.43米,为避免空间浪费,须花大量时间把集装箱的缝隙填满,给多式联运和直接转运等现代物流模式的实现增加了难度。我国流通中的货物通常只有商品条码而没有全国统一的物流专用条码,物流信息的采集、管理困难,个别企业建立了企业系统的内部物流条码,但各企业条码不互相兼容。
  要解决这一矛盾,仅靠物流企业自身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行业协会和政府的推动和调控。首先,需要尽快建立健全相应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行业竞争规范,实施行业自律,使物流业务运作有规可循;此外,还应提高市场准入要求,出台优惠政策积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流公司。从物流业的发展趋势看,那些既拥有大量物流设施、健全网络,又具有强大全程物流设计能力的综合型公司发展空间最大,也只有这些企业能把信息技术和实施能力融为一体,提供“一站到位”的整体物流解决方案。因此,国家应积极培育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我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示范者和中小物流企业资源的整合者,尽快建立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为主导的社会化、专业化的物流服务体系。

行业快速发展与国企改革相对滞后的矛盾
  我国第三方物流快速发展与国有企业改革相对滞后的矛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内物流需求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由于物流观念相对落后或者企业内部的原因自营物流,导致第三方物流需求没有得到充分释放;二是脱身于国有企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决策机制等企业管理制度上还保留着较多原有体制的烙印,在一定程度上局限了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快速壮大与发展。
  根据《2007年中国物流年鉴》我国2006年物流总费用为3.8万亿,而社会物流发展的主流模式——第三方物流总费用仅为0.23万亿,比重不到10%,我国第三方物流的需求没有得到充分释放。
  长期以来,国内一些企业,尤其是个别传统的国有企业长期以来走的是“大而全”、“小而全”的路子,拥有自己的仓库、车队、甚至远洋船队,造成物流过程的大量浪费,具体表现为仓库的闲置,物流业经营分散,组织化程度低,物流效率十分低下。而这些企业自营物流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由于企业对库存、销量、配送的物流信息过分谨慎,对信息共享的过分担心常常导致对物流外包的排斥。第二个原因是,即使能够意识到物流外包对物流成本降低和效率提升的优点,原有物流环节从业人员的安置问题也阻碍了这些企业物流外包的积极性。
  此外,我国一些制造型企业,认为物流是“第三利润源泉”,在自身不具备物流优势的情况下,为了挖掘这个第三利润,反而纷纷设立物流部门,造成大量浪费。以上这种状况影响了第三方物流行业的发展,也影响了社会的总效益优化。
  从物流企业内部管理体制上看,长期以来,国有企业改革遗留下不少问题,如政策性亏损、债务负担大、在职人员偏多、离退休人员不断增加等,从国有企业改制过来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也遇到类似问题,成为了新兴第三方物流公司的“老包袱”。
  针对国企改革相对滞后尤其是物流观念相对落后的问题,一方面,要需要积极引导工商企业在强化自身物流管理的基础上,确立物流职能,剥离低效的物流部门及设施,逐步实现企业物流活动的社会化,为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培育广泛而又坚实的市场需求基础;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剥离物流资产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重组和整合,增强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供给和服务能力。
  现代物流协同化与行政分割的矛盾
  物流业是一种跨部门、跨行业的服务行业,不但涉及公路、铁路、航空、水路甚至管道运输等多种方式,还涉及多个业务种类。物流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多,这些部门各有各的规划,缺乏统一的大物流构想,导致物流企业在整合各项资源时难度很大。
  2005年,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设立为各大物流部门之间的沟通建立了高端协调机制。但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不是一个常设机构,只是在协调各部委关系和督促落实各部委相关文件方面起到作用,并没有从实质上改变部门分割、各管一摊的情况。因此,在克服行政分割问题上还需要更有实质性的推动举措,真正推动“大物流、大交通”物流体系的实现。
  此外,地方保护主义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物流一体化、协同化的进程。例如,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发出的《关于物流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70号文)中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分支机构可以统一缴纳所得税,许多地方政府出于地方利益考虑,要求物流连锁经营单位在当地重新登记注册,不允许注册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严重制约了全国性物流企业的集团化与规模化进程。因此,迫切希望各级政府部门能够在加强物流行业的统一领导,改善企业经营环境方面做出实质性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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