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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的实践应用

[日期:2015-01-06]   来源:www.qq8008.com  作者:admin   阅读:0[字体: ]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过失或侵权对第三方造成伤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从承保的标的看,责任保险承保的标的是被保险人因不慎、疏忽等过失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而依法承担的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在责任保险中,保险人通常以明确赔偿限额作为最高赔偿额,超出限额部分由被保险人承担。从补偿对象看,责任保险既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又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因此许多国家将责任保险作为法定保险。从责任保险的特点来看,责任保险能够分散风险、补偿损失,从而服务社会、促进发展。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经营的责任保险产品较少,主要分为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和其他特殊责任保险等。但是国际货代企业责任保险在我国尚属空白,国际货代企业经营范围广,业务环节复杂,具有代理人和当事人双重身份、风险因素多,责任认定专业性强,这种特点造成保险缺位。一旦风险发生,只能企业自身来承担,从而损失较大,而货代责任险能将这种经营风险市场化,极大地降低企业的风险责任。国际货代业务开展成熟的发达国家,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保险被广泛应用,被货代人称为“护身符”、“防火墙”。在发达国家责任保险几乎是进入国际货代行业的先决条件,国内企业投保无门,只能被动的选择国外保险公司。由于缺乏责任保险,使得我国国际货代企业自身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较弱,且在与国外同类企业的竞争中处于劣势。 
          
        一、国际货代企业自身风险 
          
        身份风险。根据货代公司经营范围的不同及实际业务的需要,货代企业除了托运人的代理这一身份之外,还有可能兼备契约承运人或无船承运人的身份。不同的身份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一样的,面临的风险也不同,这种复杂的身份导致货代企业的风险大增,因而身份风险是货代企业的首要风险。 
          
        未尽职责风险。货代公司要按代理协议的要求行使职责,但由于国际货代工作内容庞杂琐碎,涉及托运订舱、报关报检、内陆运输、集港安排、装船出运等多个环节,很有可能由于疏忽或业务不熟练而未能尽到应尽的职责。 
          
        超越代理权限风险。在业务实践中,货代企业为了货物及时出运有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应对措施,比如签发各类保函、代垫运费、同意货装甲板、更改装运日期、将提单直接转给收货人等,这些行为有的可能托运人一无所知,有的可能事先得到托运人的默许或口头同意,但一旦出现问题,托运人便会矢口否认,由于没有证据证明托运人对货代企业有授权,则货代企业往往被认定为超越代理权限而承担责任。 
          
        托运人欺诈风险。在货代企业不了解托运人资信状况的情况下,很有可能会出现托运人欺诈的情况,尤其在集装箱运输方式下,货物不便查验,货主可能会实际出运低价值的货物,而去申报高价值的货物,并与收货人串通,伪造假发票、假信用证、假合同,当货物到达目的地,通过各种手段骗取无单放货后,发货人凭正本提单向货代企业索要高于出运货物实际价值的赔偿。 
          
        垫付运费风险。垫付运费是货代企业承揽业务的主要手段之一,特别对一些资金相对紧张的出口单位颇有吸引力,但是这种做法存在极大风险,首先如果托运人资信不良,很有可能提货后人去楼空;其次是垫付运费的事实证明,在实践中货代企业往往举不出已垫付的证据;再次是垫付运费的权限问题,如果被代理人没有做出垫付运费的授权,那么货代公司的代垫行为很有可能被确认为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 
          
        操作风险。货代企业在实际业务操作中,由于企业管理不规范或业务员个人业务水平因素,出现诸多操作上的问题,这些问题也许当下并不影响一单货物的出运,也不影响运杂费的收取,但在未来的诉讼纠纷中有可能因证据缺乏而使货代企业处于被动地位,乃至招致败诉的后果。 
          
        职员个人行为风险。货代公司的员工也存在良莠不齐的情况,有的员工以公司职务为掩护,在采用不正当手段攫取个人利益后逃之夭夭,其外部成本就是货代企业要为其个人行为买单。 
          
        二、国际货代责任险承保范围 
          
        结合国际货代行业的需要和各国责任保险情况,国际货代责任险可以分为:国际货代代理人(基本)责任保险和独立经营人(提单)责任保险两种条款。前者是企业从事国际货代活动的基本责任险,作为企业承担经营风险的基础,而后者是企业具体从事经营中,对所承担的货物运输业务投保的责任险种,是减小企业经营活动风险的基础。国际货代企业备案时每年投保代理人(基本)责任保险,企业申请提单审核登记时每年投保独立经营人(提单)责任保险。在发达国家,保险公司会提供专业化的货代责任险的保险服务,货代责任险也被众多货代企业熟知并接受,在某些欧洲国家,推行一种被称为SVS和AREX的特种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体制。有些发达国家,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设立了集体保险制度,向其会员组织提供责任保险。而我国在这个方面还存在很大的空白,目前,提供专业货代责任险的只有一家保险机构:外资互保组织联运保赔协会 (TT Club)。TT Club 拥有丰富的运输行业责任保险经验,目前在全球承保超过3500 家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无船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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