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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运代理及其航空运单的含义

[日期:2015-03-22]   来源:www.qq8008.com  作者:admin   阅读:0[字体: ]
     航空货运代理的定义:

  1、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队会运代理的定义是 :根据客户的指示 ,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的人,其本人并非承运人。货代也可以这些条件,从事与运送合同有关的活动,如储货、报关、验收、收款。 

  2、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定义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代业务。 

  3、国际货代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收取来代理费或佣金的行为。 

  4、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和服务费的行为。 

  航空运单(airwaybill) 

  航空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签发的货运单据,但不是物权凭证,只可凭此向银行办理结汇。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凭承运人的到货通知提取货物。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卖方可要求将空运单的收货人填写为开证行,这样货物到达后提货权掌握在银行手中,可以避免收货人凭到货通知提货后不付款或买方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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